车间安装负压风机:榕市区交巡警分离启动 派出所仍可处理交通违
太阳集团
福州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正式更名为福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昨日,福州市区优化交通管理职能配置工作正式启动。昨日上午12点左右,福州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正式更名为福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并挂牌,城区各大队也将更名为交通警察大队并陆续挂牌。
记者了解到,优化交通职能配置工作,主要包括职能的调配、新的勤务模式和案件办理及申诉等几个方面。交巡分离后,虽然派出所不再承担交通管理职能,但各派出所窗口仍将继续受理交通违法处理。在新的交通勤务模式下,福州市城区四个交警大队共设置26个勤务中队,并实行一级、二级、三级勤务管理模式。工作日、周末和节假日投入路面的警力分别不低于总警力的80%、50%。
另据介绍,福州各县(市)城区的相关工作也将于本月底完成。
交通巡逻任务划归给特警部门
昨日,记者从福州警方获悉,福州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正式更名为福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原各分局交巡警大队统一划归交警支队并相应更名为交通警察大队,全面承担市区(含上街)交通管理职能。各县(市)、马尾区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更名为交通警察大队,其中县(市)城区、马尾区由交通警察大队承担交通管理职能;农村地区(包含晋安辖区北峰山区的宦溪镇、寿山乡、日溪乡、鼓岭风景区)仍由派出所承担交通管理职能,涉及交通执法工作的,以交通警察大队的名义实施。上街交警大队负责上街镇、上街(高新区)内主要道路以及三座跨乌龙江桥梁的交通管理工作。上街交警大队管辖以外的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由上街分局辖区派出所负责,发生人员伤亡的道路交通事故,移交上街交警大队处理。
涉嫌交通肇事罪、危险驾驶罪的刑事案件,《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授权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的行政案件,由交警部门负责,当事人对涉及交通类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请行政诉讼。
同时,交通巡逻任务不再由交警负责,其相应职能划归给特警部门并更名,其中福州市特警支队更名为福州市巡特警支队,各县级公安机关特警大队更名为巡特警防恐大队。而原属交警支队的巡逻勤务大队则更名为交通勤务大队。
此外,记者还获悉,为避免城区各交警大队出现消违拥挤的现象,各派出所窗口将继续受理交通违法处理。
工作日路面执勤交警将不少于840人
据介绍,榕城区四个交警大队设置26个勤务中队,根据辖区交通枢纽、重点路口、主要道路等分布情况,以133个高峰站点、39个重点路口、24个重点路段和7座跨江大桥为重点,实行一级、二级、三级勤务管理模式,工作日、周末和节假日投入路面警力分别不低于总警力的80%、50%。而目前福州市交警部门人数共有1051人,也就是说,在工作日,路面上执勤的警力将不少于840人,周末和节假日也将不少于525人。
设置一级岗49个,二级岗42个,三级岗61个,统一接受市局指挥中心处警指令和交警支队智控中心排堵保畅指挥调度,确保城市中心区5分钟内、城郊接合部10分钟内、城镇中心和农村居民集中区域尽快到达处置各类交通警情。其中,一级岗主要设在辖区道路交通状况复杂、人车流量密集等引起的交通繁忙路口,交通易堵路口,重要保障区域的重点路口;二级岗主要设在一级岗以外的五纵七横及二环路的沿线,交通较繁忙的交通路口;三级岗主要设在主干道交通流量较为稳定的交通路口。同时,在各级岗上,每天的早晚高峰都将有工作人员在现场进行执勤和进行交通疏导工作。
市区将增设300个电子警察
据警方介绍,在优化智能调配的同时,市区内将增设300个电子警察,完善城区电子警察执法广度;在交通流不规律的路口,设置电子动态可变导向车道,根据流量变化,实时调整车道功能,解决路口车道通行资源浪费的问题;再加密100个流量采集前端,提高道路通行状态发布范围和信息发布精度;根据智控中心每天7时至22时的研判结果,进一步推进一口一测,优化信号灯配时方案,减轻因交通流反堵到路口给执勤民警带来的管理压力;进一步建设信号灯点线面智能化服务平台,实现信号灯绿灯时间可根据路口的流量自动变化,自动增加或缩减,进一步提高路口通行效率。
同时,进一步提升智控系统的运用功能,增设26个中队和网点流程,完善警车、摩托车、电台GPS功能,确保警力5分钟内到达拥堵路段进行排堵疏导。在67座高层建筑物上增设高空视频,全面管控整条路段整体通行状态,保障智控中心指挥长全面可视化排堵保畅。此外,在原定手控信号灯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信号灯中队在智控中心的保障力度,实时根据指挥长的指令,在中心远程控制信号灯,远程排堵和疏导交通流,减轻路面民警的工作强度,并主动对接建设部门,加快人非共板路段和路口的改造,科学设置机非隔离设施,不断改善道路通行条件。
(东南快报记者 李欢腾 通讯员 榕警 文/图)
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挂牌。
福州新闻网3月14日讯
机构更名职责调整
据了解,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更名为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原各分局交巡警大队统一划归交警支队并相应更名为交通警察大队,全面承担市区(含上街)交通管理职能。市特警支队也更名为市巡特警支队,各县级公安机关特警大队更名为巡特警防恐大队。
此外,各县(市)、马尾区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更名为交通警察大队,太阳集团厂房通风方案得到了客户好评,其中县(市)城区、马尾区由交通警察大队承担交通管理职能;农村地区(包含晋安辖区北峰山区的宦溪镇、寿山乡、日溪乡、鼓岭风景区)仍由派出所承担交通管理职能,涉及交通执法工作的,以交通警察大队的名义实施。
上街交警大队负责上街镇、上街(高新区)内主要道路以及三座跨乌龙江桥梁的交通管理工作。上街交警大队管辖以外的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由上街分局辖区派出所负责,发生人员伤亡的道路交通事故,移交上街交警大队处理。
值得注意的是,尽管新模式已启动,但城区各派出所窗口仍能继续受理交通违法处理,此项业务未从派出所剥离,确保此次改革后市民服务不受影响。
至少有三大利好
“除了实现更专业化的交通管理,切实提高‘见警率、管事率’,有效解决‘堵’和‘乱’这2个城市交通的普遍问题,也是此次改革的重要目的。”警方相关人士介绍,优化交通管理职能配置工作是顺应形势的需要。
他介绍,一是治理市区交通拥堵的现实选择。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目前市区汽车达59万辆,电动车达84万辆,中心城区主干道路网高峰时段流量达到设计通行能力的85%至95%。今后,福州新区、“海丝”枢纽城市和自贸区建设必将带来更大的人财物流量,人车路通行矛盾也会更加突出。二是提升交通组织效能的最优路径。近年,我市交通管理科技含量显著提升,已经为实行集约化、精细化、专业化交通管理奠定了良好的基础。